“考试成绩”栏:
1、考生应按照《山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列表的顺序填写各科考试成绩,一科一格,中间不得留有空格。课程实践技能成绩及毕业环节成绩须填在下面的专栏里。特别说明:英语(专)的《听力》与《口语》和英语(本)的《口译与听力》必须填于下面的“实践技能成绩”栏,不要填在“考试成绩”栏。
2、年月应填写参加考试的时间(每年的1、4、7、10月),格式为“年、月”,如“2008、4”。
3、课程名称必须按照《山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填写,不得简写。
4、成绩必须与考生所持的《课程合格证书》上的成绩一致,不得更改、不得空缺。
5、存在新旧计划课程对顶情况的,应填写实际考过的课程名称及成绩,在备注栏注明“顶”;
6、用14学分课程顶替英语(二)的,在英语(二)的位置,逐格、顺序填写实际考过的课程名称与成绩,一科一格,在备注栏注明“顶”;
7、用各类证书免考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在相应课程位置填写证书的名称,在成绩栏中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
8、用外语、计算机类专科毕业证书免考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应填写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名称,在成绩栏中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
9、其他符合山东省自学考试免考规定的情况,例如本科毕业生免考公共政治课、全日制高校或成人高校毕业生免考相关基础课或专业课、自考毕业生修第二专业免考部分专业课等,应填写专业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在成绩栏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
10、参加学分制试点专业的毕业生,课程列表应先填写必考核心课程,后填写学分选修课程;
11、参加过程性考核的毕业生,必须按专门的过程性考核专业计划填写,课程列表应先填写统考课程,后填写校考课程;
12、考生考过的但不在专业计划列表内课程,不得填写。
“实践技能成绩”栏:
1、考生填写考核通过的本专业的实践技能成绩,一科一格,中间不准留空格。
2、年月格式例如“2009年上或2008年下”。课程名称按《山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填写,成绩按实践技能成绩单上如实填写,无具体分数的填写合格,不得更改、不得空缺。
3、使用证书免考的且在考试成绩栏中已注明的实践技能课程,不再填写。
“毕业环节成绩”栏:
1、本科考生有论文答辩考核的应填写论文题目,有“临床考核”、“毕业设计”、“生产实习”的,应填写相关题目及简要内容。护理学(本)包括临床实习和毕业论文两项,成绩栏也须填两项,例如:实习78分,论文86分。
2、考试时间格式例如“2009年上或2008年下”。
3、毕业环节考核有具体分数的应填写分数,无分数的应填写考核等次(优秀、良好、及格)。
(二)《毕业生档案袋》填写说明及要求:“市”填写东营市:“准考证号”填写在我市报考的所有准考证号(以05开头)及老档案号(老档案号以“14”开头,无此号者则不填):“毕业日期”填写2010年6月:“专业”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手册》上专业名称准确填写,划掉非选项(专科或本科);袋面表格不需填写。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填写说明及要求:准考证号栏一律不填,采集毕业信息时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专业名称及代码”,代码共6位数,从《计划手册》或《报考简章》上查询:“民族”、“职业”需查准后再填,汉族填01:“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号码是X的同时涂黑0和1即可:“课程一至课程六”一律不填。
(四)以上材料必须按要求填涂,千万不要填错,否则影响毕业,不明白的事项先不要填写,拨打咨询电话问清后或在毕业信息采集时填写。考生的联系电话必须准确。
三、毕业材料报送及毕业信息采集说明:
1、毕业材料报送及信息采集时间:6月12日上午8:30——11:30(广饶县、利津县、垦利县、河口区)、6月12日下午13:30——16:30(东营区、市直)。
2、地点:东城府前街118号东营市教育局三楼多功能厅。
3、考生自带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橡皮。
4、具体步骤:(1)先交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读卡、生成新的准考证号;(2)打印校对单,考生校对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校对单上签字;(3)照相(毕业证用);(4)考生持打印的校对单交验毕业档案材料、交费。
四、毕业生档案材料说明: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所有合格科目证书或单科合格证书原件,不全者需自己写一说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专业、课程名称、考试时间、成绩等)。若合格证书上有其它未毕业专业科目成绩的,可交合格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书面说明。
3、申办本科毕业证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丢失的,须由原毕业学校出具书面证明以及录取花名册、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且由经手人签名)。
4、申请课程免试的有关材料:(1)PETS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NIT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3)免考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件,自考毕业生须同时提交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各类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交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的成绩复印件。
5、有外地转入档案的考生要提供由转出地开具的转档证明信。
五、毕业证领取时间:2010年10月11日——15日。逾期不候。地点:东营市自考办(东城府前大街118号市教育局五楼)。要求: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毕业证、毕业生档案(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存入本人档案)及上交的有关证件。
东营市自考办咨询电话:8330731、8339269、8331089。
相关推荐:全国2010年4月自考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