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即将进行,现将考生办理毕业手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为2013年12月8日-12日,考生须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bjeea.cn)进行网上毕业申报。点击“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201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密码为考生报名考试时使用的密码。
二、自2013年12月起,金融管理(专科、本科)、商务管理(专科、本科)、人力资源管理(专科、独立本科)、能源管理(专科、独立本科)、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独立本科)等10 个专业,考生可在各区(县)办理毕业。
三、教育部学信网对1991-2001年间的学历注册信息正在进行升级,无法查验。若考生用此期间的专科毕业证办理本科接考时,需要做学历认证,认证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同时,为不影响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自考办将为考生开具相关证明,考生持证明到区县毕业审核。待考生取得学历认证报告后再到自考办补办接考手续,不补办接考手续者,将扣发本科毕业证。
四、关于本次毕业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请考生详见本网站信息发布台“2013年下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
五、非学历证书申办:
1 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到东城区自考办南区(原崇文区自考办)申办。
2 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基础段)、(管理段)证书在各区(县)自考办领取,证书领取时间为2014年4月准考证发放期间。符合证书颁发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的考生,于区县毕业初审时间到现场申办,并提交准考证和准考证复印件。通过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基础科)、(本科)毕业审核的考生,其基础段、管理段高级证书自动申领,无需现场申办。
六、考生一旦申请办理毕业手续,不得再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照片等基本信息。自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件不再使用。若考生尚未更正身份证信息,毕业初审时,考生可凭二代身份证到区县进行自然升位,即15位升为18位 (出生年度前加‘19’,末位加校验位)。不属于身份证自然升位的考生,均不予变更基本信息。
七、鉴于部分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初审,若此类考生无身份证信息升位、无补录成绩等情况,可允许他人为其代办,代办中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己承担。
八、本次自学考试毕业申报专业的课程及替代关系按公布计划执行,对于年龄超过50周岁(含)的考生,可适当放宽其旧课程使用时限。
九、 申报过程中,对计算机系统未能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要根据成绩单如实补录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初审时提交成绩单。
十、考生应按照要求填写简历和自我总结,简历按时间顺序由远到近,从高中开始填写,数字在英文半角状态下录入,时间间隔横杠用小键盘上的减号。自我总结不得超过500个汉字,建议考生先用WORD编辑,再进行粘贴。
十一、 网上申报成功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成功回执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提交毕业申报材料。
十二 、考生需交纳毕业审定费用20元/人次。
十三、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办毕业手续,当期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期的申办,毕业时间亦随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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