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转考及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考生网上申请工作的公告
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转考和实践性环节考核网上申请工作定于3月4—3月8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网时间:3月4日9:00—3月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上查询各项工作办理条件及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免考、转考网上申请和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报名、缴费工作。
三、免考申请
申请免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选择“2024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办理免考申请 。考生在申请免考时要在网上上传免考所需证书、报告等图像并缴费,收费标准为45元/科,如不上免考所需证书、报告等,不予审核通过。要求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上传的图像完整清晰。英语和计算机等相关等级证书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上可查询;相关学历证书、课程成绩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如上传的证书、报告在网上无法查询,不予审核通过。注意:考生如使用相关学历中所学过且成绩合格的课程申请免考,要提前在学信网上做好成绩认证,申请免考时须上传学信网出具的成绩认证报告。
考生要认真阅读、理解《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2024发布),研判自己是否符合免考条件,不要盲目申请。
四、转考申请
(一)申请跨省转出的考生,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选择“2024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申请”,按照提示流程选择转出省市、转出课程并缴费,转考收费标准为10元/科。考生要按照转入省市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查询、确认自己的转考信息。注意:考生在申请转出前应当认真阅读、理解转入省市转考规定。
(二)符合我区转入规定的考生,应按照转出省市的转考规定办理省际转考。并在我区规定的转考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选择“2024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区外成绩转入”,按照提示流程填写转入申请。
考生要认真阅读、理解《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管理办法》(2024发布),按要求办理转考申请。
五、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选择实践环节考核报考,按提示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如未能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报名费标准为30元/科。本次网上缴费仅为2024年上半年实践课程报名费,实践课程考核费用由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要主动与主考学校联系,确定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并及时参加考核(联系方式见自学考试栏目“主考院校联系方式”)。考生参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的条件,按照主考学校要求执行。注意:考生未在上半年完成实践课程考核(论文答辩)或实践课程考核(论文答辩)未通过,后续再报名还需网上缴纳报名费。
原文链接:https://www.nm.zsks.cn/tzgg/202401/t20240118_44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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