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24年下半年自考转考、免考公告
我区2024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免考工作即将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籍转出
考籍转出是指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数据交换平台”转移到其他省(市、区)继续参加考试。
(一)转出条件
考生如需将考籍从我区转至外省(市、区)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区参加自学考试的,有1门以上课程合格但未考完所报专业全部课程;
2.已在转入省报名参加考试,且获得本科4门、专科5门课程合格成绩;
3.我区同一准考证下的考籍一次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
4.考生每次只能转出一个准考证号下的考籍;
5.没有因考试作弊等原因受到停考处罚且仍处在停考期内的;
6.在我区办理的免考课程不予转出。
(二)转出申请受理时间
2024年8月1日09:30至8月5日18:00
(三)申报流程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综合平台”通过手机号码+验证码登录,在非统考申请栏目进行申请。
流程如下:①考生登录→②非统考申请→③转考申请→④选择转考课程→⑤点击确定。提交办理申请后,可在“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综合平台”的非统考申请栏目下查询个人转考状态,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转考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籍转入
考籍转入是指在其他省(市、区)报考自考的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数据交换平台”转移到西藏自治区继续参加考试、论文答辩、毕业申请等。
(一)转入条件
考生如需将考籍从外省(市、区)转至我区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在我区报名参加考试,且获得本科4门、专科5门以上课程(不包含免试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合格成绩;
2.满足外省转出条件;
3.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与我区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课程的名称和代码不一致的不得转入。
(二)申报流程
考生可在原考籍省提交转出申请,考生考籍由原考籍省考试院通过转考平台交换数据,考生可于转出申请提交后的30个工作日通过“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综合平台”查询转入情况。
三、免考申报
(一)免考条件
具备以下资格证书或具有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学籍(含肄业生)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相应考试科目。
(二)免考科目
获得全国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合格证书、大学英(日、俄、德、法)语等级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相应的课程,具体详见附件2。
(三)申报流程
考生可于8月6日至8月9日登录,通过“非统考申请”栏目进行免考申报。提交申请5个工作日后,可在“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综合平台”的非统考申请栏目下查询相关免考成绩。
四、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二)咨询电话:0891-6335094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yqbI-vYPjgG4RjsBTzK9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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