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招生网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公告》得知,新疆2023年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申请时间及办理流程已公布,具体如下:
一、受理时间
(一)转出申请受理时间
上半年:2023年3月1日11:00—2日24:00
下半年:2023年9月1日11:00—2日24:00
二、办理流程
(一)转出办理流程
第一步:登录系统网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点击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未注册考生需按提示完成注册后进入系统,注册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
第二步:填报信息。点击转考申请(转出)按钮,查看转出课程信息,选择审核地区(可按考生当前所在地州市就近选择)、转出原因、专业层次、课程合格时间、转入省市、转入专业,填报本人转入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
第三步:上传材料。按照系统要求格式上传准考证扫描件(包含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如有其它补充说明材料也需扫描上传。
第四步:提交申请。考生确认填报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转出申请”。确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因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无法办理转出手续,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五步:等待信息审核。考生提交申请后,申请地教育考试机构将在24小时内完成信息审核,信息审核结果无短信通知,考生须在申请期内随时查看审核情况。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系统下载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A4幅面正反面打印),并签字确认。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向申请地教育考试机构咨询未通过原因。
第六步:现场确认审核。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包含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申请地教育考试机构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第七步:完成考籍转出。考生需于网上申请10日后,及时与转入省考试机构联系办理转入手续。因未按规定时间或不符合转入省要求被退回的,本次转考作废,考生可于下次转考期间重新申请办理。
三、相关要求及事项
(一)转出办理要求
1.考生须在转入地通过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在转入地取得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考生所有统考课程合格成绩须一次性转出。
2.以下情况(成绩)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1)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
(2)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
(3)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
(4)免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3.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我区将不再保留考生考籍信息及课程成绩,考生各项考籍业务仅可在转入省教育考试机构办理。
(三)其他事项
自治区内考生跨地、州、市报考自学考试无需办理转考。如遇疑问,可电话咨询所属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如下表。
序号 | 教育考试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
1 | 乌鲁木齐市考试中心 | 0991-8810121 |
2 | 石河子市考试中心 | 0993-2068185 |
3 | 克拉玛依市考试中心 | 0990-7559278 |
4 | 奎屯市考试中心 | 0992-3258533 |
5 | 昌吉州考试中心 | 0994-2343769 |
6 | 博州考试中心 | 0909-2319273 |
7 | 塔城地区考试中心 | 0901-6222139 |
8 | 阿勒泰地区考试中心 | 0906-2122793 |
9 | 吐鲁番市考试中心 | 0995-8520238 |
10 | 哈密市考试中心 | 0902-2255504 |
11 | 巴州考试中心 | 0996-2683851 |
12 | 阿克苏地区考试中心 | 0997-2122570、2530851 |
13 | 克州考试中心 | 0908-7625000、7625029 |
14 | 喀什地区考试中心 | 0998-2313360 |
15 | 和田地区考试中心 | 0903-7862077 |
16 | 伊犁州考试中心 | 0999-829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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