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时间:2015年8月5日—7日
二、领取地点:准考证号0201开头的考生在市教育考试中心三楼自考科领取;准考证号0202开头的考生在芜湖县领取;准考证号0203开头的考生在繁昌县领取;准考证号0204开头的考生在南陵县领取;准考证号0205开头的考生在无为县领取。
三、所需证件: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需提供考生本人和代领人两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注意事项:
考生凭身份证领取①毕业证书、②毕业生登记表内页、③电子注册证明、④考生申请毕业时交验的材料。
毕业登记表是重要的人事档案,请考生自行交至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的毕业生,毕业登记表可交由我中心统一交局人事科。无单位的考生自行保管。
凭《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电子注册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单位证明(或签订的就业协议)到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安徽省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否需要办理请咨询所在单位)
领取证书后,发现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请于8月13日前来我中心登记。逾期视为无更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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