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15年下半年办理自学考试考生
申请毕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自考办的有关规定,今年下半年东莞市自学考试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将定于12月15—20日在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的基本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八)、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准确无误。
(九)、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考生可在星期二或星期四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转、免考手续,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东莞报业大厦六楼。
(十)、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在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查验,逾期不填写,将无法申请当次本科毕业。
二、申请毕业登记的办法
申办毕业手续的流程:考生上网进行毕业预测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上交毕业生材料。具体为:
(一)、考生个人网上申请毕业登记的时间为12月15日—20日,详细的操作说明请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点击主页面查看。在网上成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后,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打印双面《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打印时要删除页眉和页脚,考生不得擅自做任何修改。考生须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的正面,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栏目。
(二)、考生申请毕业需提交的材料:
专科:
1.网上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 考生《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
本科:
1.网上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考生《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
3.本科专业毕业生的原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包括广东省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正本及复印件各1份。
4、对于部分申请特殊专业毕业的考生:
①申请B030302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请提供前学历的完整成绩单,如前学历为自考的,请提供前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
②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③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办理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以上材料要用A4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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