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步:上传表格及毕业照片
考生毕业照片要求至少洗印2张,贴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的“贴照片处”,并上传电子版。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浅蓝背景、2寸、像素(宽高)384×512、大小不超过300K、JPG格式(此照片将打印在毕业证书上,请考生严格按照片要求上传照片),照片上传时以“准考证号”为名称。考生建立以“准考证号+姓名”为名称的文件夹,将《高教自考考生考试成绩表》和考生毕业照片放入该文件夹,压缩后上传至邮箱zkbz8318884@126.com。上传截止日期:2015年11月30日。
第五步: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⑴《毕业生登记表》必须使用从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或县区招生办领取的表,不得使用复印件。除“单位意见”、“考委审核意见”外,其他栏目必须由毕业生本人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碳素墨水)亲自填写,他人不得代填。
⑵毕业证书号:考生不要填,将来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填写。
⑶姓名:填写与当前使用的二代身份证一致的名字。
⑷专业:填写专业全称,并在括号内填“专”或“本”。
⑸准考证号:只填在临沂考试使用最多的一个准考证号。
⑹身份证号:填二代身份证号。主考院校:必须认真填写。
⑺封面“填表日期”:统一要求填2015年 11月26日。
⑻第二页的各栏目要如实填写,照片必须用固体胶棒粘贴与上传电子照片同版的毕业照片。
⑼第二页的“联系电话”栏:填办公/家庭电话、手机号。
⑽第二页“本人简历”栏:从上初中或上高中开始填写,每次变更另起一行,时间段要衔接,不得断档,至2015年11月止。
⑾第二页“贴身份证复印件处”:只剪贴带有姓名信息的一面,要剪裁适当,用固体胶棒粘贴,不得超出边框。
⑿第三页“自我鉴定”栏:考生要结合参加自考的过程、态度、体会,从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进行总结,字数不得少于200字。落款时间统一要求填写:2015年 11月26日。
⒀第三页“所在单位意见”栏:①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所在单位填“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主管部门意见”栏,由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填“同意”并加盖公章;②在私营企业(公司)就业、“主管部门”不明确的,可由就业单位在“所在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同意”并盖相同的公章;③学生或暂无职业的,可由学校或户口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在“所在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同意”并盖相同的公章。落款时间统一要求填:2015年 11月26日。
⒁最后一页“考试成绩”栏:按照《高教自考考生考试成绩表》填写。
⒂《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上的所有“课程名称”和“成绩”不许涂改,如果填涂有误,可以持废表到县区招生办或市教育考试中心更换新表。
第六步:考生到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交材料
考生务于 11月19日至20日将以下材料送交所在县区教育局招考办(公安管理本科的考生将材料直接报送市公安局,技师院校毕业生的材料交所在技师院校)。
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1份
②《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2份。
③ 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需交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专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其中,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由县区招办人员核验后当时返还,毕业证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存留。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要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以下毕业证明材料:属于高教自考(或教师助考)专科毕业生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属于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的,从普通高校复印“毕业生登记表”或在校学习期间的原始成绩总表和“盖有省市招生办印章的录取新生花名册”,并加盖高校教务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④ 用微机证(NIT、全国计算机等级证)、英语证(全国英语等级证书或笔试成绩单、2005年之前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 )免考的,交上述证书原件。2005年及之后的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不能作为免考件使用。
⑤ 用原专科、本科学过的课程成绩免考的,交原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及有效成绩证明。“有效成绩证明”是指:属于高教自考(教师助考)毕业生的,应从人事档案中复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属于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应从普通高校复印“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在校学习期间的总成绩表并加盖普通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⑥ 试卷上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交考生所在单位证明和户口本原件(原件上须有曾用名)及一份复印件。
⑦自考毕业证书办理费,每证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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