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关于办理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通知
根据省自考办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办理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毕业登记前期工作
(一)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二)根据省自考办《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考生前置学历登记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4〕52号)文件精神,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 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
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① 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②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③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三)同时申请自考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准考证号。
(四)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自考本科专业毕业登记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的,在填写前置学历信息后,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但须向省自考办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的纸质证明(可由考生个人提交,也可由学校集体办理,须在11月20日前提交省自考办)
(五)已提供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证明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自考本科毕业申请后,须于2015年1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前置学历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本市考生可到以下办理点代办《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①中山市龙腾大学生就业中心代办点,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学院路1号(中山学院北门),办理时间约为7-2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88229171、88365277。
②中山市智海人才市场代办点,地址:孙文东路50号半山翠苑出口,办理时间约为15个工作日,电话:88887626。
学历认证需要较长时间,考生必须提前办好,如提交本科毕业材料时无法提供学历认证结果,则不予受理。
二、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具体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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