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息确认
考生在办理毕业申请之前,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通过“信息维护”完善《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信息(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确认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方法:考籍管理→基本信息维护→填写考生有关信息、保存)
四、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考生可以根据课程合格情况选择毕业专业,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办理毕业申请。
(一)毕业申请时间:2015年12月15-18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选择“考生入口”,登陆后按以下步骤操作:
(1) 选择左则栏目上“毕业管理”里的“毕业预测”,按系统提示执行。
(2)选择左则栏目上“毕业管理”里的“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按系统提示执行。
(二)《毕业生登记表》打印要求:考生在网上成功办理毕业申请后,需用激光打印机并以80g/m2或以上的A4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注意在打印前先安装PDF软件。考生如无法按要求打印的,可于12月19-20日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前往打印的考生必须先完成网上申请)。
注意:取消《毕业生登记表》的页眉页脚,按IE浏览器左上角的“文件”,选择“页面设置”,将“页眉”、“页脚”里的所有符号清除,按“确定”,关闭此IE浏览器,重新登录系统。
《毕业生登记表》均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公章的单位名称须与《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工作单位”栏目上的信息一致。如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到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
事处签署意见、盖公章。
(三)提交毕业申请材料
(1)受理材料时间:12月19-20日(共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12号中山市人才发展中心大楼一楼左侧办证大厅,即市委党校旁,联系电话:0760-89989286。
(四)需提交的毕业材料(以下的复印件须使用A4纸复印):
(1)《毕业生登记表》 “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填写简历、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以下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②申请办理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③申请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
④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⑤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五、特别声明
(一)我中心只对考生毕业材料作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最终审核权、解释权归省市招生考试中心。
(二)考生必须在2015年12月20日前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若不按时上交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领取毕业证:毕业手续办理完成五个月后发放毕业证。考生大约在2016年5月左右可以领取毕业证。届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毕业办理回执》、《身份证》、《准考证》领取毕业证。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山招考网(http://www.zszk.com/)公布的通知,毕业时间以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为准。
(四)考生申请毕业后,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自行保存,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须自行到省考试院办理,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 。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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