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网上申办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了确保本次自学考试办理毕业证书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在市教育考试中心领导下,成立2015年下半年西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理毕业证书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审查办证组和信息、后勤安保组,具体实施办证工作任务。
二、申办条件
1.凡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合格的考生。
2.考试课程审查以新的专业计划为准,剩余的旧课程可按替代原则执行。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毕业证书: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在考试期间不一致,未出具公安部门证明材料;省外转入的考籍档案未到,无法在网上合并档案;规定的实践课程考试未通过。
三、考生网上申请时间及程序
(一)网上申请时间:12月10日至12月30日
(二)网上申请程序:
1.考生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阅读申办毕业证书须知。
2.考生核对基本信息是否正确,对考试期间使用姓名不一致或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考生,必须由公安部门出具更改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必须有照片并加盖公安部门的骑缝章;由15位正常升至18位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修改信息时间分两个阶段,分别为12月10日至23日交到文艺南路194号408室(期间周六、周日休息);12月25日至30日(期间周六、周日上班)交到文景北路3号。修改信息完毕后考生方可再按照流程提示在网上进行毕业证申请操作。考生基本信息错误将导致毕业信息无法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所以请考生认真核对。
3.考生在网上完成提交申请后,打印一份“毕业申请表”。
4.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必须打印一份“免考课程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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