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5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通知
2015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即将进行,现将考生办理毕业手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上午9时-12日下午5时,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www.bjeea.cn) 进行网上毕业申报。点击“自学考试”→“自考业务大厅”,登录“考生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中选择“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即可。考生申报毕业需缴费审定费用10元/人次,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缴费形式,考生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缴费时间为12月8日9时至17日24时。
二、本期毕业将启用新的毕业申报系统,考生的毕业申报、前置学历提交、缴费等均在系统中完成。考生在网上申报完成后,由系统自动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到区考办现场初审,直接网上缴费即可;未能通过系统自动审核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提交毕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及时在网上缴费。
三、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其前置学历(含本科结业)都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验,查询不到结果的,考生需在学信网做学历认证,查询费用及认证费用均由考生自行承担。学历查询及认证具体方法见本网站“2015年下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
从本期开始,考生的前置学历在网上提交,方式为考生自行上传“在学信网或考试院网站上的学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图片(网站的页面截图或者纸质材料的照片均可),并将前置学历的信息自行录入毕业申报系统,以供查验。如考生前置学历上的个人信息与自考系统相比有变化的,需到区考办初审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时间长短不一,请需要做认证的考生抓紧时间提前进行,以免延误毕业。考生若因学历认证时间长而无法在毕业申报期间在系统中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图片,可先将毕业证书的图片传至申报系统中,作为前置学历的说明,待认证完毕后及时将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交至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大厅咨询处,但提交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2月25日。凡不能提供学历查询结果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或经学历认证后不予通过的,均视为不具备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报条件,毕业审定不予通过。
四、关于本次毕业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请考生详见本网站信息发布台“2015年下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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