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6年12月申请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定工作已结束。经审定,我市去年秋季合格毕业生共有1743人,其中本科1449人,专科294人,涉及法律、汉语言文学、英语等专、本科专业67个。
现将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1.领取时间:
2017年3月28日——4月1日(上午9:00——11:50,下午13:00——17:00)。
2.地点:
西安市文景北路3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北院)。
3.领证要求:
(1) 毕业证书须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领取。
(2) 逾期未领者,请于5月、6月、11月、12月的每周三到文艺南路194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领取(节假日休息)。
(3) 集体单位请持单位介绍信和毕业生考生名单(分专业按准考证号大小排序)前来领取。
(4) 陕考办[2004]1号文件规定,毕业生丢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一律不予补办,只开具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特别提示:考生领取毕业证后,应妥善保管好证书和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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