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招考资讯网发布的《2023年下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通知》得知,天津市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发放时间已公布,具体如下:
六、重要提示
1. 为维护考生利益,新专业课程计划启用后,考生合格课程的成绩继续有效,可按照《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新旧专业课程计划替代方案》进行课程替代;
2. 对开考专业在籍未毕业的考生设立两年过渡期(从2024年1月1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过渡期内,考生可根据已合格课程情况,自主选择按新专业课程计划或旧专业课程计划申请毕业。《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新旧专业课程计划替代方案》实行双向替代。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均使用新专业名称;
3. 根据“津价费(2001)244号”文件规定,申请毕业的考生网上须交纳考试成绩复查费56元;
4. 本次毕业证书将于2024年2月6日开始陆续邮寄发放;
5. 领取毕业证书后,考生需将“考生毕业审批登记表”交由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6. 毕业审核工作结束后,市自考办将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上传毕业生数据。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7. 申请学位的考生,请于毕业申请前主动联系本专业主考院校,了解该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
8. 考生使用手册(考生登录及毕业申请节选)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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