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自考真题及答案解析专题 ※ 题库估分 ※ 关注微信对答案
长按下面二维码即可 |
长按下面二维码即可 |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题干】关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的性质,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关于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B.冲突规范
C.统一实体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答案】B【解析】冲突规范是指定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哪一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的规范。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为一个冲突规范,就是为了确定所适用的法律规范。【考点】冲突规范与法律选择——冲突规范概述2.【题干】德国学者萨维尼提出的国际私法学说是( )。
【选项】
A.既得权说
B.法律关系本座说
C.法则区别说
D.本地法说
【答案】B【解析】萨维尼极力反对从自然法的观点出发,以法律规则自身的性质来决定其是否可适用于各种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而主张从法律关系本身的性质来探讨其“本座”所在地,并且适用该“本座”地法,而不应拘泥于其是否为外国的法律。【考点】国际私法的历史——国际私法的学说史3.【题干】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经常住所地法律,自然人有经常居所地不明的,适用何种法律( )。
【选项】
A.其现在居所地
B.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
C.其原始住所
D.其国籍国的住所
【答案】A【解析】中国《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考点】自然人——自然人的住所冲突4.【题干】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 )。
【选项】
A.认可外国法人为内国法人
B.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的民事活动
C.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财产豁免权
D.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权从事反对其政府的活动
【答案】B【解析】所谓外国法人的承认,即对外国法人以法律人格者在内国从事民商事活动的认可,它是外国法人进入内国从事民商事活动的前提。【考点】法人——外国法人的认许5.【题干】“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的“住所地”在国际私法上称作( )。
【选项】
A.范围
B.准据法
C.指定原因
D.连结点
【答案】D【解析】连结点又称为连结根据或连结因素,是指冲突规范中就范围所指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指定应适用何种法律所依据的一种事实因素。【考点】冲突规范与法律选择——准据法表达公式和连结点
查看完整版国际私法真题及答案,请扫描下方自考万题库二维码:
自考万题库二维码如上
下载自考万题库后,在“真题模考”中,可以看到历年自考真题,具体如下:
相关链接:
备战2017年自考 八大学习方法值得学习※ 2017自考报考指导
各地2017自考时间安排汇总 ※ 各地2017年自考报名时间汇总(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