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自考真题及答案解析专题 ※ 题库估分 ※ 关注微信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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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题干】下列对法人的变更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法人的分立与合并属于法人组织形式的变更
B.法人变更时应该进行清算
C.法人住所的变更不属于需要登记的重要事项的变更
D.企业法人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法人或者新设的法人承继
【答案】D
【解析】法人的合并和分立属于法人组织体的变更,故A项错误;法人的清算是法人终止时由清算组织依职权清理该法人的财产,了结其参与的财产法律关系,故B项错误;法人的住所属于法人登记中应登记的事项,凡法人登记中应登记的事项变更的,均应于核准变更后在规定期间内办理变更登记,故C项错误。D项是对法人变更的正确表述。
【考点】法人——法人的变更与终止
2.【题干】下列对合伙人入伙与退伙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无论合伙协议对入伙是否有约定,入伙均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其入伙前的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
C.作为普通合伙人的退伙人已经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债务仍负无限连带责任
D.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15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答案】C
【解析】书面合伙协议中对入伙有约定的,入伙应按协议中的约定办理,故A项错误;《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B项错误;《合伙企血法》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故D项错误。C项是对合伙人退伙的正确表述。
【考点】非法人组织——合伙
3.【题干】下列对诉讼时效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可依据不当得利请求返还
B.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C.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一方向对方表示同意履行债务又反悔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的义务仍然存在
【答案】D
【解析】诉讼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丧失请求权,但其受领权不丧失,义务人自愿履行时,权利人有权受领。对于义务人来说,诉讼时效完成后,其义务仍然存在;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考点】诉讼时效与期限——诉讼时效概述
4.【题干】张某家阳台放的花盆因刮大风落下砸伤了路人甲。引起张某和甲之间损害赔偿关系的法律事实是( )。
【选项】
A.自然事件
B.时间的经过
C.民事行为
D.事实行为
【答案】D
【解析】自然事实是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该现象本身不直接包含人的意志,所以A错;人的行为是指与人的意志有关,直接体现人的意志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考点】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事实
5.【题干】甲公司代理人李某,与相对人刘某约定虚高开具购买商品的价格,并将虚高部分的30%回扣给刘某。甲公司与刘某之间的合同属于( )。
【选项】
A.无效合同
B.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C.效力待定的合同
D.有效合同
【答案】A
【解析】无效民事行为有以下情况:(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行为;(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所为的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
【考点】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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