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创作的情感性
即文学创作是一种无目的性的精神创造活动,它不解决任何社会问题,也不承担任何社会职责。即使文学在社会时代中发挥较大的作用和功能,也不像公文、法律文书等那样直接产生作用。尽管作者内心有受某种社会责任感的触动而进行文学创作,但创作本身是一种高度审美化的活动。在创作过程中,作者必须摒弃那种强烈的社会功利思想,进行自由的精神活动状态,如刘勰在《文心雕龙·神思》里所言:“陶钧文思,贵在虚静,疏瀹五藏,澡雪精神。”这样才能写出好的文学作品。否则,即使作者有强烈的救世责任心,过于功利化的心理会极大妨碍写作艺术水平的发挥。
即文学创作是一种情感型的思维活动。文字是主情的,是为了表达作者的思想情感而进行的一种语言思维外化活动。情感是主导一个作者进行写作的动因,且文学世界中的作者所遵循的也是情感上的逻辑,而非现实化的逻辑。所以,我们进入(教材此字错为“行”)文学阅读世界时,发现人可以死而复生,动物可以用人的语言说话,人物有非凡的勇敢和智慧,情节经常发生不可能的巧合或逆转等等。所有的这一切跟日常生活不同的状态,读者都能在情感上接受下来,而不会用现实生活的逻辑经验进行“科学化”的质疑。正如《牡丹亭》的作者汤显祖在安排笔下的人物死而复生时解释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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