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真理和价值统一
一、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
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
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所谓真理原则,就是人类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包括人自身),追求和服从真理。所谓价值原则就是人类必须按照自己的尺度和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使世界适合人的生存和发展,这两大原则的根基,在于马克思所说的客观尺度和主体尺度的存在和作用。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有区别。
二、真理和价值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真理和价值两原则在总体上的统一性,总是在人们的具体历史活动中实现并表现出来,真理和价值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突出地表现为二者相互贯通,相互引导和检验标准的一体化。真理与价值在实践基础上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内在条件,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条基本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我们能充分理解并自觉贯彻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实事求是与解放思想的统一,从实际出发勇于开拓创新的统一,坚持真理与向人民负责的统一,尊重历史规律与争取人类解放的统一。
三、真、善、美
“真”是获得了真理,达到了真理的境界,即主体在思想和行为上充分接近和适合于客体必然性,这是主客体之间达到实质性统一的第一种状态,求真、守真是人类第一个理想的目标和境界。
“善”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善仅指道德上合乎规范,广义的善则包括使人在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中各方面需要得到满足的实际价值,善是以主体尺度的主客体统一状态,是最典型的价值形态,具有强烈的主体性。
“美”是在真和善的基础上达到的更高境界。从本质上讲,美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创造性活动及其成果对人的自由的肯定,它通过人的美感表现出来。
人类对真、善、美及其统一的追求,既是人生的目标,又是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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