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 是指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公司制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新型企业制度。
个体经济――是指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并以个人(包括家庭成员)劳动为基础的一种小私有制经济。
私营经济―― 是指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获取利润为生产目的的私有制经济。
独资企业―― 是指外商或港澳台投资者经批准,在我国境内租赁土地、独自投资、独自管理、自负盈亏的企业。
合资企业―― 是指我国经济组织同外商或港澳台投资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
合作企业―― 是指由外商或港澳台投资者出资金、设备,我方出土地、劳动力,双方签定合同,合作经营的企业。
按劳分配 ――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本分配原则。指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多劳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
按生产要素分配―― 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要的分配方式。指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投入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和信息等各种生产要素,都应该取得相应的收入。
按劳分配以外的劳动收入―― 主要是指个体劳动者和农村专业户的个人收入。
按劳动力价值分配―― 主要是指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工作的劳动者得到的工资收入,即按其出卖劳动力商品获得的价值或价格来进行分配的方式。
资产收益―― 主要指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和个体经营者获得的资产收益,包括向资金需要者提供资金取得的红利、股息、利息或分享收益,也包括劳动者购买债券、股票和在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变相的资产收益。
按资本分配得到的利润收入―― 主要是指我国私营企业主和外资及港台澳投资的企业中的企业主按资本获得的利润收入。
效率―― 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即生产要素的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关系。
公平―― 就其与效率的关系而言,可以理解为平等,包括机会的平等和收入的平等。
社会保障制度―― 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由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组成。
社会救助 ――是国家和社会对遭受自然灾害、不幸事故和生活贫困者提供物质援助,是社会保障的最低层次。
社会保险―― 指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生活困难时,有权取得国家、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帮助,主要有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
社会福利 ――指国家和社会在居民住宅、公共卫生、环保、基础教育等领域,向全体公民普遍提供的帮助和服务。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高层次。
社会优抚―― 是对特定阶层的优待和安置,如军人或军烈属。它是一种带有褒扬、优待和抚恤性质的特殊保障制度。 计划经济―― 是指通过中央计划直接调节资源配置的资源组织形式。
市场经济――是指以市场机制为基础,调节资源配置的经济组织形式。
计划机制―― 是指计划指标、经济杠杆和经济政策等计划要素之间相互关系和作用的制约关系及其调节功能。
市场机制―― 是指市场运行中的价格、供求和竞争等市场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制约关系及其调节功能。
企业制度―― 是指以产权制度为基础和核心的企业组织和管理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 ――又称有限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行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企业——是指集合生产要素,并在利润动机和承担风险条件下,为社会提供产品与服务的经济组织。
股份有限公司 ――又称股份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市场―― 是指商品交换的场所,是商品供应者和需求者相互关系的总和。
经济计划―― 是指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发展计划,是国家从宏观上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的基本依据,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经济手段 ――是指国家通过调节经济变量来影响微观经济行为,并使之符合宏观经济发展目标的一切政策措施的总和。主要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等经济政策,运用利率、税率、汇率等经济杠杆,输出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目标的市场信号,对市场主体进行引导,从而达到预期的目的。
财政政策―― 是指政府运用国家预算和税收等财政手段,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来实现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平衡的一种经济政策。
货币政策―― 是指政府通过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以保持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平衡的一种经济政策。
收入政策 ――是指政府根据既定目标而规定的工资收入总量及结构的变动方向,以及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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