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性
动机是由需要这一原始动力引发的,而人的需要不仅多样,且可能同时发生,故而当多种需要引发的多种动机共同作用于写作活动时,动机便呈现出复杂状态。当然,多种动机并存时,其中必会产生主导动机,它处于支配地位;其余动机则成为次要动机。
例如有人是为挣稿费维持生活,有人是为了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写作任务,有人为评职称,有人为了表达互动交流的渴望等,动机复杂多样。中国古代许多写作没有稿费或其他物质回报,但仍有不少人刻苦写作。《诗经》中的作品没有署名,但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他们为表达自己的某种情感而创作;春秋战国时代许多史官秉笔直书是要冒着杀头危险的,但他们还要写,是要尽一个史官的职责,孔孟荀韩及其弟子写作,是为了传承自己学派的思想;杜甫一生常常饥寒交迫,他的写作纯粹是抒情言志。
主体性
写作动机的主体性是指在特定社会文化语境中,作者是写作动机支配下的行为的自主者,行为过程中的一系列活动都是作者所进行的实践和思维活动,且能够遵循写作的规律,表达独立的意志。也就是说,作者是自己情感愿望的主体,其动机的实施代表着个人的观念和情感。
在文学写作中,动机的主体性非常鲜明,如关于昭君出塞的故事。历史上的王昭君到底是自愿出塞还是被迫出塞,史书语焉不详,这就给后代叙写这个故事留下了巨大的创作空间,作者各取所需,尽情铺陈,让故事为表达自己的主题服务。其中最有个性的演绎是马致远的《汉宫秋》。作者为激发中原人民反抗元蒙的暴力统治,竟然把昭君从普通宫女提升为娘娘,在匈奴大兵压境的前提下被迫出塞,走到汉匈交界处竟然投江自尽。作者塑造一个迥异于前人的昭君,其政治目的相当明显。即使在实用写作中,主体性也同样存在。比如我国许多纪实性作品如通讯、报告文学中的人物,作者写出来的往往与周围人的感觉相差甚远,原因是作者在写作中加入了大量的个人因素。而且,为迎合某种理论或屈服于压力,他们也会写进这些社会环境的意愿。这种情况在文学创作中就更是屡见不鲜。
写作动机的主体性表现之一,就是对生活刺激的选择具有主动自决权。
写作动机的主体性还体现在作者的个性、气质、思想必然浸染动机,帮助动机的具体生成,影响动机的发展方向。
写作动机的主体性还与作家的感知能力、知识经验、文化心理结构紧密相连。如教材上,《中国作家》曾以“我和北京胡同”为题,邀请一批文坛名家著文的例子就说明由于作者的感知体验不同,自身的文化心理结构系统不同,动机的内驱力与其表现也会导致结果的差异。
社会性
写作动机发生于作者自身,但作者的需要是在参与外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从而就具有了社会与个人的双重性质,动机的产生也必然要受社会关系的制约,受社会生活条件的影响,它包含着非个人意志的社会历史内容,具有普遍的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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