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2023年自学考试《马原》章节考点汇总
量变质变规律
事物总是由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量变与质变的相互交替构成事物的上升性发展的基本内容,这就是量变质变规律。
一、质、量、度
质,是使事物成为它自身并使该事物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内部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事物是具有一定质的事物。另一方面,质是一定事物的质,离开物质的质只是主观的抽象。质与事物自身的直接同一,使人们可以通过对质的把握而把丰富多样的世界区别开来,寻找不同质的事物之间的关系。
人们对事物质的两种不同把握方式 —— 实体-属性,系统-稳定。
实体-属性,是从内在与外在的角度来把握质的。质是事物的内在规定,属性是质的外在表现。一事物的质总要通过它与其他事物的关系以及同人或主体的关系表现出来。事物的质在与他物的关系中表现出来,就是这一事物的属性。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关系是复杂的,它的质也表现为多种多样的属性。人们是为了实践的需要去认识事物与区别事物的不同的质的。因此,我们必须从事物多方面的属性中抓住与实践密切相关的本质属性,确定符合实践需要的事物的质。
系统-稳定态是从事物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的过程、状态来把握质的,现代控制论、系统论、信息论以及自组织理论、突变论等等揭示了这一方面的极其丰富的内容。稳定态指一个系统在一定的环境影响、干扰面前能够通过一定的信息、反馈保持自身系统的不变性。
从稳定态角度看质的规定性,与从属性看质的规定性,二者是不同的:第一,稳定态实际上是动态的,是在动态过程中自身表现出来的稳定,是多种多样变化中的稳定。属性尽管是相关性的表现,但本质上是静态的,即事物的质在这一关系中便是这种属性。第二,从稳定态角度看质,体现出质的历史演化,从而把历史过程和演化的方向引进质的研究中来。而对属性的研究则主要是从事物多属性中把握它的本质属性,从而把握事物的质,是一种横向的综合把握。
相关链接:
2023自考报名方法 ※ 2023年自考报名条件 ※ 各地自考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