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变化、发展
联系的观点和运动、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世界观在同一层次上的两个方面,它们表达的是对同一对象世界客观本性的认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正在于事物的普遍的相互联系。一方面,任何运动都存在于、表现于事物的内部和外部因素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运动就意味着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另一方面,任何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本身的现实表现都是一种动态的过程,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就意味着运动。普遍联系和运用的统一,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性质,也体现了它的辩证法全面性特征。
在辩证法范畴体系中,运动、变化、发展是属于同一序列的范畴。运动是一切物质的根本存在方式;变化也是运动,侧重于强调运动中所发生的一般内容,即事物内部和外部联系的演变;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范畴,就是在运动、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物质世界运动的整体趋势和方向性的范畴。发展是指前进的变化或进化,即指事物从一种质态转变为另一种质态,特别是指一种上升运动。
运动、变化和发展之间的关系通过物质的运动形式及其相互转化表现出来。不同的物质运动形式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并依据一定条件相互转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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