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有关主考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和山东省经济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升本)等8个专业,山东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为各专业主考院校(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考专业具体报考条件及毕业要求按照各专业考试计划执行(见附件)。
二、开考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三、各专业首次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
请山东省各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有关主考院校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新专业的开考工作。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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