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辽宁自考报考注意事项
1.老考生报名过程中如发现本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信息)有错误,可于6月26日-7月4日(周六周日除外),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报考所在地招考机构申请更改,除身份证号从15位自然升级为18位外,办理更正其他信息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个人信息更正办理指南》)
2.考生报考课程后,需网上支付费用。缴费平台为易宝支付。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应及时核实银行成功扣款情况。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再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报考课程,所支付的报考费用一律不退。考生尽可能提前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避免在结束的最后一天,因网络拥堵等错过报考课程和缴费。网上报考课程期间,考生如果报考或缴费不成功,可咨询所选报考区的招考机构。
3.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须在完成该专业课程的学习后方可报考。但是,凡是符合以下三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县)招考办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服务平台,报考论文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
①报考停考本科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毕业论文;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毕业论文。(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毕业论文。
4.停考过渡阶段的专业,将不再接纳新生报名。
5.选择沈阳市、大连市等地报考的考生,需注意两地下设考区的开考专业设置(详见附件2、3)。
6.考生报考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护理专业专科、护理专业本科、药学本科、中药学本科、公安管理本科等5个专业),考生须符合《报考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7.考生须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造成报考信息被非法篡改。考生如忘记密码,无法正常登陆服务平台,可通过密码重置页面或通过所在考区招考机构重置密码。
8.考生须在考前一周内登录服务平台下载打印《2018年10月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可入场。
9.考生要诚信考试,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参加考试出现违规行为,将会受到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其中,考生违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将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0.10月辽宁自考成绩查询时间:2018年11月25日17时开始到12月25日17时止。查询成绩方法:网络查询: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中的查询中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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