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发布的《辽宁省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获悉,2016年辽宁专升本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
1.各生源学校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并于3月30日到省招考办领取《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5日至4月15日持学生证、毕业证书(往届生)、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报考定向招生的辽西北五市考生报名时,需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
3. 考生报名需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名费,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签订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由生源学校保存备查,保存期一年。
4. 退役士兵报名工作由退役士兵原毕业学校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生于4月5日至4月15日持身份证、毕业证和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到原毕业学校报名,拍摄电子照片,缴纳考生报名费,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月11日至15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及获奖存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省辖市级安置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资格审核证明信》(已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出具)或毕业学校出具的《辽宁省大学生退役资格审核登记表》(2016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出具)到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601室,电话:024—26901958)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进行办理。退役士兵考生应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相关文件办理。
5. 4月18日至21日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将考生报名信息和文字材料送交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数据载体使用光盘需密封),并交纳考生报名费(120元/生标准)。
6. 生源学校在组织考生选择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和课程,对照招生学校的专业及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要求(见附件3、附件4)对口报考。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所填的专业必须与第一志愿所填的专业及加试的综合课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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