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07年陕西省普通
一、
1、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
2、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2)在校期间考试无作弊现象,成绩及格;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参加生源学校组织的
三、报名办法
1、各生源学校对申请报考专升本的学生,根据报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生名单。
3月16日前持介绍信到学校所在市(区)招办领取《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00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3月17日至21日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所在学校招办(或教务处,下同)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涂《报考资审表》、《报名信息卡》的相关内容,在学校招办的指导下,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的专业学科门类,选报本人在高职(专科)阶段所学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今年继续实行统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办法,考生在志愿表上可依次填报6个志愿。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必须填涂准确,因涂写错误而导致未被录取等后果,责任自负。
考生报名时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签订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由市(区)招办保存备查,保存期一年。
3、各生源学校3月26日前组织考生,并携带《报考资审表》、《报名信息卡》、《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以及报名考务费,到所在市(区)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普通高校联合办学的各
4、市(区)招办采用OMR光电阅读机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并对考生进行现场数码摄像;各项数字化信息和图像信息现场合成,并打印出含有考生照片、报名信息卡所填涂内容的报名信息校对单,经考生本人核查无误后确认签名。
5、报名考务费按照陕价费调发〔2001〕2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试、评卷及登分
1、统考科目
文史、外语、医学、艺术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以上各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分卷考试形式,作答必须在答卷纸规定的位置。
省招办将公布各科考试说明,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
2、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时 间 4月14日
9∶00—11∶30 大学英语
14∶30—17∶00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
3、考试组织
(1)按考生分布区域,各市(区)为考区。考点由各市(区)招办确定,并根据准考证号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打印考生准考证、考场编排表、考场考生照片存根等,每个考场编排30人。
(2)各市(区)招办3月31日前将《200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试题统计表》、《200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以及“考生报名信息库”和“考场编排库”光盘报送省招办,并将《200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准考证》(简称“准考证”)发给生源学校。
(3)各市(区)招办要成立考务办公室,统筹安排考试
(4)各市(区)招办务必于4月11日派专人持介绍信到省招办财务室缴纳报名考务费,然后到印刷厂领取试题;考试结束后,4月16日前将试卷送达省招办试卷保管站。试题试卷的运送、保管要严格执行《国
(5)各生源学校要将《准考证》及时发放给每一位考生,并在考前组织考生熟悉考点、考场分布情况,按时参加考试。
4、评卷和登分
统考课程的评卷和登分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进行。评卷按密封试卷、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登分采取计算机两次输入,双重校对的办法。
考试成绩由生源学校通知考生,不查试卷。
五、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分为两种。一种是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
录取新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即在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省招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进行必要的监督。集中录取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
录取时,专升本考生不
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新生录取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给考生本人,不得交其他任何人转寄或转交。
七、学籍
1、经省招办审批录取的新生,一般在9月初入学;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
2、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3、被录取考生的户口、组织关系须由生源学校转入录取后的本科学校。
八、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各市(区)招办、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认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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