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志愿设置
安徽工程大学2015年普通专升本自主招生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来校现场报名时,须填写《安徽工程大学2015年普通专升本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填报专业代码及其相应专业名称。
五、考试
安徽工程大学201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全部实行自主测试录取的模式。每个专业设置两门考试科目,每门科目总分均为150分,考试地点在安徽工程大学校内。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4月12日上午9:00—11:30 |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
4月12日下午15:00—17:30 | 专业加试 |
考生须于2015年4月10-11日8:00-17:30至安徽工程大学行政楼A座104教室领取准考证。
六、招生录取
1.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皖教办[2014]2号)和《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15]2号)规定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对于报考我校的考生,按计划数与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各专业每门考试科目的最低资格线。在同时满足考试科目要求的合格生源中,各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向省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如拟录取考生总成绩为平行分且超出招生计划数,则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4.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应报考相应专业,学校将针对学生所获奖项类别,于2015年4月13日组织相关专业的教师对获奖技能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向省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的专业招生计划占自主招生计划。
5.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在线”网公示一周后,于2015年5月10日前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可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工程大学“招生在线”网查询录取结果,我校统一印制并发放录取通知书。2015年6月20日前我校学籍管理部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6.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入学资格标准和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证书颁发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证书的内容须填写 “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八、学费标准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工业工程学费:3900元/年·人,土木工程学费4290元/年·人,行政管理学费3500元/年·人,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其他须知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4]06号文件精神,我校及教职工2015年不组织、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辅导班,不为社会中介或培训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辅导活动提供场所。社会上所有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请广大考生谨防上当。
2.为便于学校与考生的联系,安徽工程大学所有考试信息将通过学校“招生在线”网发布,广大考生应适时关注,学校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3.各专业考试大纲请点击附件查询。未尽事宜,按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十、招生咨询
校招生办:0553-2871043,网址:http://www.ahpu.edu.cn。
地址:安徽芜湖市北京中路;邮编:241000
本章程由安徽工程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编辑推荐:
各地2015年专升本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