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组织
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各招生学校专业课考试从2016年1月15日至1月25日举行。
凡履行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文化报名的考生号和招生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直接到填报志愿的学校参加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各招生学校须在1月30日以前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并将本校专业考试成绩以纸介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市高招办。
各招生学校要制定严谨、科学的专业考试方案(如命题、制卷、考场编排、考试实施、评卷、分数合成、分数登统及成绩公布等),要做好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考试组织工作,确保专业考试的公平和质量。
(2)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考生持身份证、考生证、考试用条形码到指定地点参加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基础、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理科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文化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语文基础和高等数学为120分钟、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为90分钟,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
文化考试内容和要求:各学科考试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各科考试大纲》(2013年7月修订)为依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客观题须使用2B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规定位置作答。
文化考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8:00—10:00语文基础或高等数学、10:30—12:00计算机应用基础;下午14:00—15:30大学英语。
由于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参加文化考试的,一律不退还报名考务费。
文化考试评卷工作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实行分科定点、集中评卷。评卷工作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由市高招办统一向考生公布。
(3)为适应招生学校外语类专业对考生的选拔和培养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听说测试,测试成绩以满分20分记入录取总分。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文化考试报名时办理英语听说测试报考手续,交纳考试费。英语听说测试3月27日进行,考生凭考生证、测试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测试,测试成绩由市高招办在公布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时一并通知考生。
三、录取
1.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机制为招生学校依法自主录取、市高招办管理、监督、服务。招生学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以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市高招办为招生学校提供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相关服务,管理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招生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招生章程的情况。
2.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按照三个批次顺序进行。第一批次为普通高校录取;第二批次为天津大学软件学院与天津工业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专业录取;第三批次为独立学院录取。考生如果未被第一批次学校录取,填报后续批次录取学校志愿且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学校录取。
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须将录取原则、各专业录取结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四、推荐免试工作
天津市高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高职院校技能大赛,获得本市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以上,且符合市教委批准免试推荐项目的,可免试推荐到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符合免试推荐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履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手续、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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