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2016年我市部分普通高校继续进行从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本科学校学习的招生工作(简称“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2016年1月7 日开始,为便于考生了解有关招生考试政策和报名程序,市高招办就考生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关于高职升本科招生
自2001年开始,我市启动了从高职高专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经过十余年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既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又有较高理论知识水平的应用型人才,促进了我市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构建了高等职业教育通向普通高校本科教育的立交桥。
2.2016年招生规模
今年,我市共有14所普通高校安排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1879个,比去年增加了62个。其中普通本科院校招生669个,软件工程专业联合培养院校招生1000个,五所独立学院招生210个。大大增加了考生选择报考的机会。
3.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下列人员可以报考高职升本科:
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⑵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被外省市高职学院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4.报名时间和方式
在2016年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工作安排中,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服务考生,服务基层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了报名程序,更加方便考生报考。
全市报名安排在2016年1月7日至12日进行,报名方式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两个步骤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7日至1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月11日、12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相关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5. 网上报名程序和志愿设置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7日至1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陆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按照网页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可以填报三个录取批次的学校志愿。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可分别填报A、B两所学校志愿,每个批次的A、B两所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录取时机会均等。如考生同时符合A、B两所平行学校志愿录取条件时,将按考生所填报的A学校志愿进行录取。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栏,考生还可填报一个服从批次调剂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录取时,如考生未能被A、B两所志愿学校录取、且填报了批次服从调剂学校志愿,可以参加本批次调剂学校的录取。
6. 现场确认程序和要求
已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的考生,须在2016年1月11日、12日,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到其学籍所在学校;具有本市户籍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和被外省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籍高职应届毕业生就近到有关区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考生办理信息确认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相关报名资格证明及复印件。按规定认真核对报名和志愿信息后签字确认,进行现场摄像,交纳文化报名考试费。
7. 承担报名考试的区招生办公室
今年承担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工作的区招生办公室有: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滨海新区(塘沽区、大港区、海滨教育中心)。本市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被外地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可以就近选择以上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履行报名手续。
8. 关于退役考生报名考试
凡符合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条件的考生(简称“退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和服义务兵退役证到相关区县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履行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手续,填报志愿。根据我市招生规定,“退役考生”只参加高职升本科文化统一考试,可不必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录取时,市高招办根据退役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按照文科类和理科类,以及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凡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单独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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