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
统一考试考生报名时间为2016年元月18日至20日,自主招生对象的报名工作同期进行。逾期不予补报。
(七)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报考类别及对应考试科目如下:
三、命题和考试
(一)命题
1.“专转本”全省统一考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有关高校应在命题教师选派等方面给予支持与协助。
2.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日语等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计算机基础科目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参加统一考试科目为三门,即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或日语,计算机基础,总分满分为400分。
3.大学语文科目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阅读和写作,计算机基础科目考试要求为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水准,英语、日语、高等数学等科目考试要求均为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水准。英语专业和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科目考试分别使用不同的试卷。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
具体安排如下:
2.准考证发放
推荐学校统一打印并在考前3天发放考生《准考证》。
3.考点设置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报名人数及分布情况在相关院校设置考点,并尽量安排在标准化考点院校,考点院校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4.试卷保密保管
各市招考机构按国家级教育考试有关要求,负责试卷的运送、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指导所在辖区考点院校的考务管理与考务培训工作,并做好考试期间的巡视工作。
5.考试的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考务细则》(苏教考成〔2015〕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自主招生的考试工作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 “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6〕1号)实施。试点的6所自主招生接收院校,应认真组织命题与评卷(面试)工作,杜绝出现政治性、科学性和技术性错误。要加强考试组织的规范化和试卷管理的安全保密,并做好考生的相关服务工作,确保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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