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和评卷
(一)统考科目
文史、医学、艺术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实行分卷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已公布各科目考试说明。
(二)考试时间
(三)考试组织
1.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是本行政区域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招委〔2014〕1号)的精神,切实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
2.考区须设置在市(区)政府所在地。考点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的要求设置。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员。监考员负责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检测,严防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监考员必须通过专用通道携带试卷进入考场。
3.考试组织参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厅〔2020〕7号)执行。严格做好考场消毒工作,考点须对入场考生进行体温测量和身份验证。
4.加强试题试卷安全保密管理。所有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场所、考场必须纳入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监控范围。各市(区)要确保试卷保管期间和考试期间监控时间不中断,监控范围不留死角,监控录像保存完整。试卷保密室的监控录像实行每6小时回放制度,试卷分发(回收)场所的监控录像实行当日回放,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5.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考务管理、监考及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考区、考点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必须签订岗位责任书,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试期间,监考、巡考或其他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和考务工作场所要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测,严防手机等通讯设备入场。
6.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核查、汇总本市(区)考生报名信息,随机编排考场,打印考场编排表、考场存根等。试场按30人标准编排。
7.3月25日前,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试题统计表》、《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退役士兵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成考处。
8.4月8日,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选派在编人员持介绍信领取试题,试题拉运车辆统一配备GPS和视频监控系统。4月11日将答题卡送达省教育考试院评卷工作站。试题试卷的运送、保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
9.各生源学校要给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必要的交通服务,组织考生熟悉考点、考场分布情况,做好疫情防控、交通安全及应急处置工作,指导考生按时参加考试。生源学校要加强诚信考试教育,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并告知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和《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评卷和成绩发布
统考课程的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办法为:成绩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市(区)的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市(区)考试机构汇总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复核结果由市(区)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六、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
专升本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统考成绩划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退役士兵单列招生计划、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单独划线。
七、填报志愿
统考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专升本报名系统,查询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专升本志愿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志愿、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志愿和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志愿(含职业教育本科)。符合专项计划和单列计划的考生,在相应志愿栏填报志愿。
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和退役士兵单列计划的考生,还可填报相应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志愿(含职业教育本科)。
考生每段志愿最多可填报10个学校。
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录取缺额情况,省招办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信息在录取期间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确认后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视为放弃录取,责任自负。
八、考生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由省招办汇总建立,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照片、统考成绩、报考志愿等内容。
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各生源学校建立,包括《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考资审表》、学籍档案(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入学原始资料、学年鉴定、学年成绩表、专业调整公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档案等)。生源学校应对本校考生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退役士兵纸介质档案由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建立。包括《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考资审表》、应征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复印件、户籍复印件、学籍证明或高职毕业证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认证表等。
九、录取
(一)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依照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文化课总分相同的,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投档)。专业投档中,学校投档最低分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都相同的考生,则全部投档,超投部分由学校向省教育厅申请追加计划后全部录取。正式投档结束后,对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集志愿。
在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提出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监督政策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要求,对退役士兵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招生计划按不低于退役士兵报考人数30%的比例单列,单列计划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该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同一专业报考人数不足4人的,不单列计划,录取时文化课统考成绩增加20分按平行志愿投档,文化课统考成绩增加20分后仍未达到报考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予投档。
(三)普通高职应届毕业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四)专升本招生实行局域网录取,统一使用考生电子档案,招生学校录取时在录取现场下载。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录取新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考生本人。
(五)档案交接。录取结束后,生源学校通过专升本报名系统院校管理端下载录取名单,录取新生的纸介质档案由生源学校密封后统一移交招生学校,退役士兵报名时产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密封后统一移交招生学校。纸介质档案移交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十、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必须交验普通高职毕业证原件。招生学校要严格学籍注册管理,认真做好新生资格复查工作,严防冒名顶替。对其中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十一、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程序,落实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做好疫情防控、报名和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狠抓安全保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2021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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