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北海考点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做好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根据本市考点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应考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通过“爱广西”等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没有注册申领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考生应避免到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14天,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并及时报告考点(电话:3036637)。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携带纸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进入考场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接受体温测量和“广西健康码”查验。
持“广西健康码”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不能进入考场。
如考生“广西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或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者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的考生,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试室进行考试;经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进出考场、试室应全程佩戴口罩(身份识别时除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的考生,需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并作出书面承诺,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试室进行考试。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试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考试结束后即刻前往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次日内将检测结果报告给考点。
四、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并遵照执行。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同为认同签署承诺。
五、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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