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通知
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定于4月15、16、22、23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2022年12月30日全面启动。
01/ 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2023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四、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02/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
考生可进入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原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考试评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区,点击“网上报名”,在考生管理平台进行注册。
二、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5日
所需材料:
●初级
1、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申报表》,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学信网上查询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 中级
1、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申报表》,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学信网上查询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4、报考专业的初级(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聘任证或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以及368-374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注意:①如未能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须持有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并经院校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盖章,同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未按期递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③军队考生报名由所在军队单位统一管理。
03/ 专业目录
扫码获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04/ 各考点联系方式
05/ 其他事项
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此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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