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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考点2023年初级护师考试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通知

顺义考点2023年初级护师考试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通知公布,更多关于初级护师考试资讯信息,请访问考试吧初级护师考试网,或者微信搜索“万题库护师考试”查看。

2023初级护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微信报名 | 万题库  

顺义考点关于202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的通知

  为做好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北京考区顺义考点报名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2023 年 1 月 12 日

  2.网址: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

  3.2002年(含)以后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务必准确填写学历编号

  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

  顺义考点报名和现场确认人员范围:在顺义区、怀柔区、密云区、平谷区辖区内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这四个区的考生所有报名工作均需在各自所属行政区完成。

  2.本年度采取以医疗机构为单位,每单位由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现场审核,民办医疗机构请于2023年1月3日-1月6日拨打各区确认点电话进行预约审核。

  3.现场确认时间:2023 年 1 月 3日-2023 年 1 月 13 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4.北京2022年考试未通过的考生 (违纪考生除外),基本信息、报考考区、考点、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教育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已自动确认,如信息发生变化,系统会发出“网上预报名成功通知”的微信消息;经考点核实并予以确认的,系统会再次发出“报名结果通知”的微信消息。历史考生请注意查看微信消息,如收到“报名结果通知”,则无需进行报名确认;如未收到“报名结果通知”,则须按照所在考区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5.现场确认地点

  (1)顺义区确认地点: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一层116室(顺义区顺和路4号),咨询电话: 89453181。

  (2)怀柔区确认地点:怀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院内南平房接待室(怀柔区兴怀大街16号)咨询电话:89682064

  (3)密云区确认地点:密云区卫生健康委221室(密云区长城环岛东南侧)电话:69043246。

  (4)平谷区确认地点: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1037室(平谷区社会服务中心大楼10层),咨询电话: 69962227。

  6.现场确认时所需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1)《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在下侧第一栏中盖聘用单位人事部门章或公章,申报表中联系方式报名人员需手动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或公章。

  (3)毕业证书(本、硕、博士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的须携带军官证、退伍证、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或公章 。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出示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或公章。

  (5)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出示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以及368-374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或公章。

  (6)2012年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中级时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或公章。

  (7)近三个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社保缴费明细(与报考单位一致)

  (8)民社办医疗机构的考生,请携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报名系统里学历审核未通过的,须携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认证报告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或公章。

  (10)符合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中级考试。须提供《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医护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或公章、单位同意提前申报证明(注明在何岗位工作及工作时间);

  (11)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不一致者,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12)需要所有考生提交手签的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

  (13)202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名册(附件2)

  根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2〕1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23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按照就近原则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为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和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凡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3)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卫发〔2020〕2号)规定: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对于参加疫情防治一线工作表现突出、获得记功以上奖励或获得相同层次以上表彰的医务人员,在职称层级内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均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对于援鄂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一线医务人员,在上述政策基础上,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直接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

  (4)根据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74号),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5)按照原市卫生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医局《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京卫科教字〔2012〕10号)的规定,对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北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须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本人参加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必备条件之一。

  (6)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的人员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的为考试合格,予以发放2024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

  (7)注册后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无法自行修改,如需修改请查看《考生申请修改/删除注册信息须知》网址如下: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89/202208/ece3fae5a9fe44bdaef87d1e8a34fd29.shtml

  (三)网上缴费

  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于2023年2月17日-2月28日前完成缴费,未按期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3年4月6日至4月23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5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4月16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5、16、22、23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四、成绩查询

  考后两个月,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并打印,并妥善保管。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五、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的领取请关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rsj.beijing.gov.cn/。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全 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请各单位通知考生关注以下网站的相关通知:

  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21wecan.com

  北京卫生人才网 http:// www.bjwsrc.org

  附件1:2023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x

  附件2:202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名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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