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护师
护士评定标准
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领取护士资格证,注册后领取护士执业证,正式成为护士。
护师
这个护师不是晋升的。是和护士考试一样,要参加卫生资格考试才可以取得的职称证。
参加护师资格考试条件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
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3年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主管护师
评定标准
护理专业主管护师须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本专业发展趋势;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护理技术操作和常用的急救技术,能独立处理较复杂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好,公开发表、出版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执行医德规范。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已登记注册,直接从事护理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学历、资历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3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4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5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5年以上
外语条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获硕士以上学位
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现代医学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副主任护师
晋升及评定条件
护理专业副主任护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备种疾病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护理实践。
有较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和解决较重大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显著,取得较高价值的临床护理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
学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已登记注册,直接从事护理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主任护师
晋升及评定标准
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主任护师
精通本科(本专业,下同)理论,掌握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医药专业须精通中医药理论,对经典医著有所研究)
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科技术操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问题。能熟练地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并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著作
善于指导本科全面业务,能为医疗、教学和科研培养出高级人材
各级卫生技术人员晋升时,其考核(或考试)的内容和办法,可根据本省、市、自治区实际情况由卫生局自行规定。
评定标准
护理专业主任护师须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根据国家和本地区专业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研究的方向。
有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工作业绩显著,取得重大(要)价值的临床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论文、著作。
学术造诣较高,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是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
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执行医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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