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请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到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901办公室办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附件下载:
(2021)341号关于办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doc
附件3:奉节县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合格汇总表.xlsx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办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我县办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办理对象
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名单见附件3)。
三、提交资料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3份(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1 份,身份证原件由卫健委审核后退回。
3.合格考生本人1寸照片3张(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登记照),也可以直接粘贴在合格登记表上打印。
4.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表(附件2)。
四、资格证书领取
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资料的考生关注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具体领取时间以公众号上公布为准。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901(永安街道少陵路328号),联系人:姜玲,联系电话:56569612。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填表说明
3.卫考考生档案号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
本专业最高学历 |
|
毕业时间 |
|
| |||||||
所学专业 |
|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身份证号 |
| ||||||||
工作单位 |
| ||||||||||
报考专业 |
|
级 别 |
|
类 别 |
| ||||||
取得资格名称 |
|
取得时间 |
| ||||||||
管理号 |
| ||||||||||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 ||||||||||
考试管理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达到国家/重庆市合格线,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 ||||||||||
市职改办 |
该同志具备 资格。 |
注:1.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均可。
2.表中有关时间均按“X年X月”格式填写(如2021年9月)。
3.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将一寸照片贴在表上指定位置。
4.本表作为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以及证书遗失补办的重要依据,一式三份,由发证机构、考生本人分别留存一份,装本人人事档案一份。
领证人签字: 领证日期: 联系电话:
附件2
填表说明
1.报考专业:与考试报名填报专业一致。
2.级别:按照附件3格式填写。
3.类别:卫生。
4.取得资格名称:药士、药师、主管药师、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护士、护师、主管护师、放射技士、放射技师、放射主管技师、检验技士、检验技师、检验主管技师、主治医师。
5.取得时间填写: 2021年4月18日。
6.个人档案存放:如果是事业人员请填写奉节县人社局,如果是社会人员,可填自行保管或所在单位。
7.考试管理机构意见:将“国家”勾起。
8.市职改办意见:具备什么资格跟取得资格名称一致。
9.合格人员登记表中所有时间必须按照2021年9月的时间格式填写,不能填写为:2021.9
10.资料不齐或不符合填表要求恕不受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