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 ||
2012中考 | 2012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
||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托业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GRE GMAT |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零起点法语 | 零起点德语 | 零起点韩语 |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
||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 驾驶员 网络编辑 | 公共营养师 | 国际货运代理人 | 保险从业资格 | 电子商务师 | 普通话 | 企业培训师 营销师 |
||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化工工程师 | 材料员 |
||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
1.安全意识受到影响:主要指医务人员误诊、误治造成的纠纷。但即使没有误诊误治,有时当患者对医院或医务人员的服务感到失望时,也会产生不满,进而发展成纠纷。例如,患者因交通事故受伤,急分夺秒赶到医院,医务人员判断患者的病情在安全范围内,按急症中的一般患者对待,照章挂号、采集病历等,与患者来院时的氛围形成明显的反差,若不善于稳定来人的情绪,表情冷默、言语生硬,就有可能引发纠纷。安全意识上的供求矛盾是经常发生的。例如,患者向医务人员反映病情变化,要求随诊、会诊、检查、住院等均出自于对病情的担心。医务人员未必能完全满足患者的安全意识,或患者的要求超出医务人员的能力,就可能发生纠纷,医生的安全意识受到影响,也能导致纠纷发生。例如,出于医疗责任的考虑,普外医生希望医疗环节畅通,配合默契,设备充足,使用方便,如果不是这样,会诊医师未及时赶到,该住院的没床位、设备不够用或临时出故障等,势必影响医务人员的情绪,一旦流露给患者就容易发生纠纷。
2.自尊心理受到影响:年轻的医务人员的自尊心理与患者的尊重程度不相称;患者或家属的自尊心理未得到医务人员的理解;在语言、表情、行动上有影响自尊心理的,容易发生纠纷。
3.因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造成:这种情况较少,但发生纠纷后非常棘手。例如,交通事故肇事方为了讨好患者或出于其它目的;下级人员为讨好领导提出无理要求;某些患者提供伪病史;个别患者使用成瘾药物等。医务人员不可能满足这些,患者方又不能直言,就有可能利用医务人员的缺点或不足,也可能无中生有地挑起纠纷。
纠纷的发生有着明显的社会或时代背景。对医疗工作的认识不同,也是发生纠纷的原因。例如,在我国首例报导断手或指成功后,因截肢、截指、趾手术的纠纷明显增加。日常工作中,很多医疗纠纷的发生是患者方轻信了不可靠的领导、传闻、非专业医务人员的话,产生错误认识而致。因个人利益和需要发生纠纷也较常见。例如,在急症工作繁忙时,易出现为了急得优先诊治的机会发生的纠纷。
纠纷的发生有可能由单方面先辈。如患者方无理取闹、强加给医务人员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反以服务态度不好为由制造纠纷。或因医务人员有过失、错误,不能承认导致的纠纷等。纠纷也可能由双方共同造成。如患者不理解,医务人员说不靖之类的矛盾转变成的纠纷。
纠纷往往先有分歧、不满的潜伏和积累,最终的暴发要有所谓的“激惹因素”。例如,有的患者在其它医院诊治不满意;挂号、候诊时间过长;因违反医院的规定受到劝阻等,已产生反感或不满,接诊医生稍有不慎就可能成为纠纷暴发的“激惹因素”。
纠纷有程度的区别。医患之间的接触是以诊治为契机的。往往在没有精神准备或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发生,绝大多数的纠纷能自然化解。当然,也有的纠纷是由严重的精节所致,不可能由当事双方化解。
纠纷受周围环境的影响。环境的安静、和谐、整齐;医务人员落落大方、态度和蔼;患者及陪伴人员行为端讨还,能使紧张的心情放松。而且,环境能影响无关人员的心理,通过劝解、助威、同情、义愤左右事态的发展。
纠纷的情节相当繁杂。医务人员作为当事人一方,面对复杂的社会很难避免纠纷的发生。必须有纠纷的防范意识,研究纠纷、防止纠纷发生。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