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学说的形成与发展
阴阳学说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其概念的出现,至迟在殷周之际已经见诸文字记载,而成为一种古代哲学范畴的阴阳学说,则盛行于春秋战国时期。根据历史文献分析,作为一种认识论和方法论,阴阳概念的提出和演变经历了不同的认识和发展阶段,反映出古人对阴阳学说的认识具有一个不断深化和完善的过程。
阳光向背,正与反两方面的朴素认识 对阴阳运动的物质的理解
“一阴一阳之谓道”,古代辩证的哲学认识 中医学的宇宙观和方法论
阴阳概念的最早提出,其原来含义是很朴素的,不过是指日光的向背而已。如《吕氏春秋·重已篇》说:“室大则多阴,台高则多阳”。是说房舍宽大则能遮阳,阴凉就多;地势高而无遮拦,阳光得以充分照射,阳热就多。进而认为,凡是向阳光或阳光照射充足的地方,即为阳;凡是背阳光或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则为阴。所以,《说文》注释说:“阴,闇也。”“阳,高明也。”可见,阴阳的最初理解,仅是阳光多少的直观认识而已。
古人长期生活在自然环境之中,不断接触到日往月来、白天黑夜、晴天阴天等两极现象的对比和影响。而且古人的作息规律又完全受着日出日入的支配,因而便自然地产生了阴与阳两个概念,形成了正与反两个方面的感性认识。
阴阳规律是事物运动变化的一种固有规律
它说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客观存在着相互对立的阴阳两个方面,事物内部存在着对立统一的阴阳两方面的运动变化,这是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故凡事物运动变化的现象和规律,均可以用阴阳来加以概括,阴阳是自然界的一种根本规律,是一切事物生长发展、变化衰亡的根源,如人体的生、长、壮、老、已整个生命过程,就是人体阳气与阴精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阴阳乃是物质运动变化的总纲。正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阴阳者,天地之道也 ,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可以看出,古人已经认识到,自然界和宇宙间万事万物的发展变化,尽管错综复杂,但究其根源,无不是阴阳相互对立、相互斗争的结果。也就是说,阴阳决定着一切事物的生长、发展、变化,以及衰败和消亡,因此,阴阳规律乃是宇宙自然界中事物运动变化的一种固有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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