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参加2020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盘锦考点应试人员告知书》得知,盘锦考点2020年护士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已公布,具体如下:
一、考试名称、时间及地点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人机考试)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
轮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9月12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9月13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考试地点: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辽东湾新区学院路1号)
二、考生须知事宜
1.应试人员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至考前1天,不得赴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从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我市中、高风险管理地区以市疫情防控指挥发布为准)、(辽事通APP“健康通行码”非绿)来盘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要提前做好核酸检测,进入考场时需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否则不可进入。
2. 应试人员考试当天须凭“辽事通”APP“健康通行绿码”进入考场进行考试。每日测量高于37.3 ℃或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诊,经三级医疗机构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应同时提供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诊断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应试人员须及时关注省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并在考试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
4.应试人员须依据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入场验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应试人员进入考场时须佩戴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超出正常范围的,需进行一次复测,仍超过37.3度且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5.为避免人群聚集,应试人员独立应考,除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6.应试人员赴考场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做好个人防护。
7.所有进入考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应试人员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应试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所有应试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8. 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试人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9.如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辽事通”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应试人员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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