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转发关于自治区开展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领的公告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9-2021年度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2019年度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申领纸质版职业资格证书,已领取纸质证书人员请勿重复申领。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开展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领的公告》转发你们,特此通知。
关于自治区开展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领的公告
各位考生:
为推进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证书信息化、流程化,提高人社系统数字化水平,更好的服务广大考生;现开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网上申领通道。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范围
2019年度及之后通过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自治区人社厅发放的纸质版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以实际显示页面为准)。
二、申领渠道
自2021年6月22日起,考生可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www.xjzcsq.com,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注册登录账号,在“职业电子证书”板块的“申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选择证书申领方式。
三、申领方式
考生通过管理平台选择中国邮政EMS邮寄或现场自取方式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由中国邮政EMS代理邮寄,邮费支付方式:证到付费,由收件人支付(具体以中国邮政EMS官方公告为准)。
2.选择证书邮寄的考生必须有本人提出申请,需详细准确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因个人信息或地址填写错误而出现证书遗失等问题,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职业资格证书自取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1011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
4.请考生关注微信官方公众号“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2021年6月21日
附件:申领国家证书操作指南.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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