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2年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中、初级)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7月2日-3日、23日-30日进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平安顺利考试,根据当前国家和辽宁省、朝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须了解并严格遵守朝阳市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辽宁省、朝阳市卫生健康委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号),充分了解朝阳市对往返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和低风险地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认真阅读本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和疫情防控要求。考务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辽宁省及朝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
二、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考试信息,牢记考试时间、考场地址及相关注意事项。请按《准考证》要求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乳胶手套等相关用品,禁止携带贵重物品,禁止佩戴任何机械及电子手表。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朝人员接触;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应接尽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需接种“加强针”。考生应提前申领 “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三、考生请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考生须不迟于考前14天返回辽宁省内。市域内考生(14日内无考点城市以外行程)应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以内电子版或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市域外考生(含14日内有考点城市以外行程考生)除应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以内电子版或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发地或考点城市所在地均可)外,还需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24小时以内考点城市所在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来自我市重点管控及重点关注地区的考生,要至少提前14天来朝,配合属地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核酸检测无异常并解除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后,方可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辽事通健康码”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含带*号),经考点疫情防控专家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考生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场进行入场验证。进入考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行“朝阳网格宝”登记,确定为绿码、无重点管控和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并提交填写完整的《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方可进入考场,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室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五、机考时,请考生在考试前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乳胶手套进行鼠标、键盘的操作。除因考试需要,考生在考试期间请佩戴口罩,候考时请间隔就坐,保证安全距离。考试结束后,考生请听从考务人员指令,按照指示路径取包、安静有序离开考场,不拥挤、聚集,不在考场附近逗留。所有考生请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
六、请考生加强《刑法修正案(九)》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等涉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凡参加考试考生,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虚假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身体健康,考试顺利!
附件: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8日
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考生使用)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体温: 报名单位:
现地址(具体到门牌号):
有关情况 | 本人 | 共同居住人员 |
一、流行病史 | ||
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具体地区名单: | □是□否 | □是□否 |
28天内本人有境外旅居史、隔离史 | □是□否 | □是□否 |
21天内曾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 □是□否 | □是□否 |
21天内曾接触过新冠病毒感染者或其密切接触者 | □是□否 | □是□否 |
5. 聚集性发病患者(21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 □是□否 | □是□否 |
二、风险人群 | ||
1. 流行病史中所述任一情况人员的共同居住者 | □是□否 | □是□否 |
2. 本人或共同居住者从事可能接触新冠病毒或新冠病毒感染者相关工作的较高风险人群,主要包括: | ||
①进口冷链、海鲜、肉类等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等 | □是□否 | □是□否 |
②集中医学观察场所从业人员等 | □是□否 | □是□否 |
③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等相关各类人员等 | □是□否 | □是□否 |
④边境、港口、码头、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民航等国际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船舶引航员等登临外籍船舶相关从业人员,移民、海关以及交通运输等相关工作人员等 | □是□否 | □是□否 |
3. 纳入社区管理处于健康监测期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入境人员等 | □是□否 | □是□否 |
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 ||
目前有,或者14天内有:发热□是□否 干咳□是□否 乏力□是□否 鼻塞□是□否 流涕□是□否 咽痛□是□否 肌痛□是□否 结膜炎□是□否 腹泻□是□否 嗅(味)觉减退(丧失)□是□否 |
请确认上述情况属实。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防控要求,不如实提供信息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请主动出示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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