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局管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厅《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222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2010年度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条件
参考人员的范围和条件等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人社厅发[2009]138号文件调整后的规定执行,未调整的部分仍按原政策执行。
报名参加2010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护理学初级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
2010年度护理学(士,专业代码003)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请各地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并出具单位证明,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点设置:
2010年度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自2009年12月15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10日。2009年12月17日至2010年1月10日,按照安排顺序在市卫生局进行考点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为保证确认工作有序进行,不受理个人报名,确认工作由单位集体进行。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驻咸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在所在在辖区卫生局报名。
报考护理初级(士)的2010年在校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按照报名条件审核,在报名表上加盖学校印章,到市卫生局报名点现场确认。
非国有单位和社会流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
三、报考专业调整
从2010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增加输血技术(初级师,专业代码026)和输血技术(中级,专业代码116)专业类别。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持《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到考点、报名点进行确认。
1、申报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②《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③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④申报师级资格需提交士级资格证书及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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