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卫通字〔2011〕1号
各位考生:
凡考试相关信息,如打印准考证、领取成绩单等均在朝阳区卫生信息网站http://wsj.bjchy.gov.cn公布,请密切关注。为做好201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朝阳考点报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16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按《报名流程》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在网上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电子照片(白色背景)。
需要考生特别注意的是,2011年度考试新增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和中级两个专业,取消护理初级(士)专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暨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将另行通知。
注意: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登录邮箱和密码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看、打印等操作的唯一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好,以备报名确认时使用。请考生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并仔细核对;凡因弄虚作假、本人提供的证书原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填报信息错误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确认、领取合格证书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月11日——1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周六、日办公)
咨询电话:67307176
2、现场确认地点
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四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第三置业大厦旁)
3、报考人员必须完成所有现场确认步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者,一律视为网上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1)《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工作单位与档案存放地不一致的考生必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存放单位两枚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4)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5)凡军队院校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军官证、退伍或转业审批表等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
(6)因工作岗位变动或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不一致者,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
(7)民社办医疗机构的考生,请携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凡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时请携带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医护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单位证明(注明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何岗位工作及在其岗位工作时间);
(9)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与上传同版)并用双面胶粘在申报表正面右下角空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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