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档案托管人员: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布的《2022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以及《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 2022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卫考办发〔2021〕2 号)精神,西安市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资格审核时间
2022年1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至2022年1月28日(下午17:00)进行资格审核。
★若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无法于1月28日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可于2022年2月8日-10日补充提交。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大土门20号开远半岛7号楼莲湖区市民中心一楼D区12号窗口,上午9:00-17:00(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温馨提示:按照西安市莲湖区市民中心要求,进入政务大厅需戴口罩并持绿码。
联系电话:029-84283935、84283978
资格审核条件
1.学历条件请参照(附件1)“报名条件”
2.2022 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3.自 2022 年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报考专业须与注册范围一致,从事医疗活动年限须从执业注册时间起计算。
4.自 2022 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 216 和 393。自 2024 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结合所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 外科;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将取消中医护理、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5.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 301 至 365 以及 392 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候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专业类别的人员,在符合基本报考条件的同时,从事现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必须满 2 年。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 4 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能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经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2021年度在西安考点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通过人员:
a.考生申报表原件
b.身份证复印件
c.2021年度成绩单或准考证复印件
注:新增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2.2022年首次报名及2021年之前的历史考生需提交:
a.考生报名表;
b.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以下含本科必须提供毕业证,博士、硕士必须提供学位证。如使用药物制剂专业报考药学系列职称,必须提供学位证);
d.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医和 护专业提供,证书带字带章内容全部复印);
e.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f.聘任证明原件(聘任年限计算截至时间2021年12月31日);
通过人才中心报名、在非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还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之前单位聘任证明,还需提供相应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所有复印件及考生报名表都需加盖单位章子
符合陕人社发〔2020〕12 号规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享受政策优惠的,各单位需对此类申报考生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一式三份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原件、单独形成汇总表并注明“新冠一线人员”,在正式文件或委托函中注明此类人员的公示结果、公示形式、公示内容,及是否同意申报。
温馨提示:按照西安市莲湖区市民中心要求,进入政务大厅需戴口罩并持绿码。
资格审核材料装订要求
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1份、执业证(医和护专业提供复印件)1份、资格证(复印件)1份、聘任证明(原件)1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1份(原件)、抗疫人员表现情况公示结果(原件)1份,一人一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章子。
考试收费
报名考试费用按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及陕西省卫生技术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二项考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卫人才发〔2016〕16号)核定标准收取,即:每人每科70元(现金)。
附件1 报名条件
第一条、初级职称
1、医士(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按照《中医药法》参加中医医师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
2、参加护士(师)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士)资格后,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初级(士)资格后,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
(3)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初级(士)资格后,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
3、参加药(技)士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相应本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4.、参加药(技)师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相应硕士学位;
第二条、中级职称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1、参加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6)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3、参加主管护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4、参加主管药(技)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2022年报考人员,其学位或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西安市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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