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卫计委关于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通知
(卫计委人事科) [1/5/2015]
2015年卫生资格考试将于明日起开始报名,考生可2015年1月6日到1月25日开始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1月25日—1月28日(上午 8:30—11:00,下午13:30—16:00),进行现场确认。今年增设房山考点,报名人员范围限房山辖区内医疗机构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房山城关街道兴房大街70号(房山区社区服务与管理职业学校),联系电话:89345213(房山考点)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通知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房山区的考生请于2015年1月6日到1月25日开始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点一栏务必选择房山考点)。
现场确认:时间 1月25日—1月28日(上午 8:30—11:00,下午13:30—16:00),
地点:房山城关街道兴房大街70号(房山区社区服务与管理职业学校)
二、确认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1、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按照《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打印《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在左侧第一栏中盖聘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人档分离的考生须同时盖受聘单位章和档案存放单位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3、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
4、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注册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5、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背后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及单位;
6、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
7、凡符合“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出具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医护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并由单位出具在岗并同意提前申报的证明。
8、民营医疗机构中的考生在申报时请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凡军队院校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军官证、退伍或转业证等证件原件
10、2012年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出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报名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北京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北京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费调整后均为50元/科次。
本年度北京市考生网上支付考试报名费,请各位考生在现场确认通过后于2月1日前登录考务系统缴纳考试报名费,逾期不缴者视为无效报名。
四、注意事项:
1、提醒各位考生在报名时一定认真检查所填各项内容及专业科目, 避免确认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2、房山考点报名人员范围限房山辖区内医疗机构的考生
3、学历取得时间及受聘年限均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4、务必保证上传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
五、联系电话:89345213(房山考点)
附件:附件下载
1、考生考试安排.doc
2、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doc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doc
4、现场确认地图.doc
房山区卫计委人事科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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