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为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和我省有关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9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藏区、彝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七)卫生专业技术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二、报名程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四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在此期间,南充各地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自行打印本人《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单位人事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并盖章)。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须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45kb之间。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各报名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2日(节假日除外)期间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根据报名要求携带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2、地点: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卫健局、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卫校附属医院、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报名点负责安排本辖区或本单位现场确认工作,其余市直属卫生单位由市考点办进行确认工作,请各考生按所属机构正确选择所要确认的报名点。
报名点 |
地址 |
咨询电话 |
确认对象 |
顺庆区卫健局 |
顺庆区政府2号楼2-12办公室 |
0817-2243377 |
顺庆区辖区考生 |
高坪区卫健局 |
高坪区卫生健康局3-2政工人事股 |
0817-3360683 |
高坪区辖区考生 |
嘉陵区卫健局 |
嘉陵区卫健局406办公室 |
0817-3845919 |
嘉陵区辖区考生 |
营山县卫健局 |
营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和科教股 |
0817-8236673 |
营山县辖区考生 |
蓬安县卫健局 |
蓬安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股410 |
0817-8631719 |
蓬安县辖区考生 |
仪陇县卫健局 |
仪陇县卫生健康局 |
0817-7233611 |
仪陇县辖区考生 |
阆中市卫健局 |
阆中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
0817-6289236 |
阆中市辖区考生 |
南部县卫健局 |
南部县卫生健康局3楼人事股办公室 |
0817-5521283 |
南部县辖区考生 |
西充县卫健局 |
西充县卫生健康局4楼1号办公室 |
0817-3957506 |
西充县辖区考生 |
南充市中心医院 |
中心医院行政办公区人力资源部 |
0817-2222009 |
本单位考生 |
南充市卫生学校 |
南充卫生学校教务科办公室 |
0817-2395796 |
本单位考生 |
川北医学院 |
茂源南路1号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
0817一2332320 |
本单位考生 |
川北医学院 |
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55号 |
0817-3379812 |
本单位考生 |
市考点办 |
南充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
0817-6054333 |
委直属单位 |
特别注意:上年度历史报考同专业同级别考生系统采取自动确认,确认后报名状态会进入待缴费状态,考生只需网上缴费无需再现场确认,如未自动确认请到对应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如考生在打印申报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2)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上年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5.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并须本人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管理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三)资格审核
考区审核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8日。
(四)网上缴费
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上年度历史报考同专业同级别考生可在系统确认后提前网上缴费,其余考生待考区审核通过后,须在2021年2月9日-26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9〕65号)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药学(初级士)等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0、11、17、18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二)护理学(初级师)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0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1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四、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五、疫情防控及工作要求
报名点管理机构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做好考试报名各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南充市考点办
2020 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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