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和护士 执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4月10、11、17、18、24、25、26日。为贯彻落实好省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新冠肺炎防疫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州实际特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的返黔考生,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所在单位承担考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监管、指导责任,督促考生每天进行健康监测,落实考前防护,确保安全赴考。
三、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和考生所在单位,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向考生发放《考生防疫须知》(附件1)和《考生防疫防控承诺书》(附件2)。
四、考试期间,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考生防疫防控承诺书(附件2);对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的返黔考生,需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考生防疫防控承诺书每个单元考试都需要准备,考生考几个单元就需要准备几份,并扫描“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带齐承诺书及相关证件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
五、请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州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州管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各县<市>民营的医疗卫生机构由各县<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需对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是否在考前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的返黔考生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报告于4月9日前报送州卫生健康局人事与宣传科。
联系人:白俊杰,联系电话:8218276
附件: 1.考生防疫须知;
2.考生防疫防控承诺书。
黔东南州卫生专业技术暨护士
执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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