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藏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4月10日、11日,17、18日(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见准考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4月24-26日(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工作,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要求,请参加两项考试的所有考生及工作人员按以下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NO.1
考前14天内,请尽量不要离藏,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NO.2
考生及考务工作者应提前申领“藏易通”等电子健康码,并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如存在:考前14日内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中高风险地区及云南省瑞丽市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接触史,考前28日内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等,应及时联系所在单位或考点,提供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及我区有关规定,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如因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NO.3
考试当天考生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场,并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人机对话的考试的考生还须自备一次性手套,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参加人机对话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手套操作计算机。
NO.4
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留观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处理。持相关检测报告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将报告交给考务人员核查。
NO.5
如考前3天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处理。
NO.6
考生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NO.7
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考点所在地市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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