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经开区、高新区社事局、委直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函〔2021〕390号)要求,为确保我市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报名参加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自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
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六)卫生专业技术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四个阶段。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30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须按照报名须知,如实准确地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在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务必规范填写单位全称(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不填写具体的科室(部门)。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须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大小为一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45kb之间;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非军人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符合《关于对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30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卫发〔2018〕52号)规定的省定合格标准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勾选“基层卫生”栏目。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将获得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核,不符合基层卫生中级政策条件的考生不得勾选“基层卫生”栏目。不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确认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资格。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现场确认地点: 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多功能厅
2.现场确认时间: 12月25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12月29日下午截止时间为4:30)
2021年12月25日:隆昌市、市中区
2021年12月26日:资中县、市六医院
2021年12月27日:威远县、市中医医院
2021年12月28日:东兴区、经开区、市二医院
2021年12月29日:市一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其他市直单位
按照国家、省、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广大考生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避免人员拥挤请考生严格按照所属区域现场审核时间到场审核,进出校园须佩戴口罩,出示有效健康码,做好体温检测及外来人员登记。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一律从学校正门入校接受检测,如有驾车请按学校要求在操场规范停车。
(三)现场确认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考生须在本单位审核所有资料后由责任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县(市、区)考生须在本单位及所在县(市、区)卫健局审核所有资料后由责任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及所在县(市、区)卫健局公章盖公章。如考生在打印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3. 中专学历、2002届以前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2届(含2002届)以后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述资料均须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并盖单位公章,县(市、区)直属单位还须由县(市、区)卫健局人事股审核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有弄虚作假,将追究审核人责任。
4. 医师和护理专业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下一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审核人签字。
5.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1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审核人签字。学分要求:市级医疗机构单位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县级机构单位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20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Ⅰ类学分,自学学分不超过5分。乡村医生,每年获得学分不低于8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Ⅰ类学分。要求提供学分的年度与报考条件里所需的任职年限等同。初次报考不需要提供学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其间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度、2021年度医务人员参加远程和面授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获学分可不限比例相互补充,学分认定可不限于Ⅰ、Ⅱ类划分。
6.考生健康申报表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7.上年度历史报考同专业同级别考生系统采取自动确认,自动确认后页面报考流程的“报名确认”阶段会显示为带“√”绿色状态(如未然则考生须现场确认),考生只需等待考区开通网上缴费,无需再现场确认。报考考区、考点、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毕业学校、学校备注、毕业时间、毕业专业、学位、学制、最高学历、学历证书编号、单位名称、单位所属、单位性质等信息一旦修改便无法自动确认,如未自动确认请到对应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的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并须本人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管理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四)网上缴费。
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所有考生待考区审核通过后,须在2022年2月15日-25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9〕65号)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五)准考证打印。
2022年4月1日-1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截止时间为4月17日。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药学(初级士)等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9、10、16、17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二)护理学(初级师)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9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0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四、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五、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二)报考数据交接。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2022年1月14日-1月20日期间,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军队卫生人员报名信息中的证件类型全部使用身份证,证件编号为18位身份证号。
(三)准考证打印。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于2022年4月1-7日期间负责打印本地区军队考生准考证,军队单位在考前前往考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实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五)成绩发布。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六、疫情防控
考试管理机构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做好考试组织各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在本单位资格初审时需提供本人签名的健康申报表(见附件)并由单位盖章,如现场报名前14天内有阳性病例报告地区旅居史、红码、黄码及与阳性病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不得到现场确认,应立即向单位报告并按规定向社区报备。各地各单位严格做好初筛,并将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
七、其他工作要求
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卫考办函〔2015〕1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要求,加强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要严格按照考务工作安排,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确保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考生健康申报书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考生健康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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