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肥考点现场确认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2〕1号)、安徽省卫健委《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精神,现将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肥考点现场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肥考点现场确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所属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的材料收取和资格审核工作,后期市卫生健康委将进行集中确认,不再单独接待考生个人报名审核。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4日—6日(具体安排关注各县(市)区、开发区通知或电话联系)。
现场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
肥东县:肥东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67751036;
肥西县:肥西县卫健委人事科,联系电话:68852060;
长丰县:长丰县卫健委七楼人事科,联系电话:66671235;
庐江县:庐江县卫健委人事科,联系电话:82561918;
巢湖市:巢湖市人民路201号市卫健委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82633010;
瑶海区:瑶海区政府服务中心(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口)310窗口,联系电话:64495291;
庐阳区:庐阳区大房郢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庐阳市民中心二楼卫健窗口,联系电话:65699441;
蜀山区:合肥市望江西路279号蜀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7号卫生健康窗口,联系电话:65597561;
包河区: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04号窗口,联系电话:63357139;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区海恒大厦6楼卫健医保处,联系电话:65505668;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高新区管委会社发局卫生处1225室,联系电话:65322063;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站高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卫健医保处,联系电话:65777572。
现场确认审核对象:
各县(市)区所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以及辖区范围内的二级及以下民营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室等各类医疗卫生单位报考人员。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通过合肥考点审核的驻肥部队医院报名人员材料由单位统一提交至市卫健委审核。
二、现场确认所需本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打印的《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请务必手工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3、毕业证书原件(核验后返还)或复印件;
4、考生本人签字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
5、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301—365及392专业的人员,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368—374专业的人员,须提交有相应注册记录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
7、参加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科目未通过人员,须正常参加现场确认,提交《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2022年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
8、所在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的行政公章。
9、集中统一提交材料报名的单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报名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附件2)。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务必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交至确认处现场扫描确认(未交表及交表超过国家规定时间的视为个人放弃参加本次报名)。本次审核最迟交表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下午4:30。
三、报考费用交纳
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前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缴纳,请牢记本人申报用户名和密码,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四、有关要求
1、用人单位要对考生申报材料严格核实把关、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严禁挂靠、挂证考试,对违背诚信承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将予以严肃处理。
2、进入审核现场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但不得妨碍核验身份,排队依次提交材料审核,间距保持1米以上。建议自备水笔签字。现场审核的流程全部完成后,应尽快离场、不作停留。
3、原则上考生所在单位当年度有3人以上报考的应由单位统一组织报考,安排专人提交确认材料。提交材料前与审核单位提前预约,错峰审核。
4、未尽事宜请关注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合肥人事考试网补充通知。
附件2: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花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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